翔丰华: 关于翔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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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 关于翔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8 09:57    点击次数:52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71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翔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1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翔丰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7.44 元/股的 130%(即 35.67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持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翔丰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 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翔丰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 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271,542.41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0,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债券代码“12322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的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翔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3.63 元/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决定将“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63 元/股向下修正为 27.80 元/股。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书》的约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起生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48 元/股调整为 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披露的《上 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编号: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翔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 六年 3.00%。   “翔丰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1.00%。   三、关于可能触发“翔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7.44 元/股的 130%(即 35.67 元/股)。如后 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持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翔 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翔丰转债”。   四、其他事项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 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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